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
轉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1年11月25日修正「補助辦理青年海外志工服務隊計畫」及「推動青年從事海外長期志工計畫」。

發佈單位 :
「補助辦理青年海外志工服務隊計畫」第十二點注意事項之(四)及「推動青年從事海外長期志工計畫」第九點青年之權利義務之(七):增列對受補助單位勞動權益及性別平等相關提醒事項。

有意願申請系所請至青發署網站或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網站「計畫簡介」下載
https://www.yda.gov.tw/docDetail.aspx?uid=60&pid=53&docid=57111

https://yopc.yda.gov.tw/ch/m3/yda_m3_s1_C.php?sid=202
瀏覽數: